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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犯罪团伙历时6年 用POS机疯狂套现1.19亿

△ 警方查获的部分 POS 机

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董举 张星 记者 臧晓松)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 5 月 3 日对外通报,随着最后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到案,一起历时 6 年的非法经营案终于告破。令人触目惊心的是,整个犯罪团伙利用 POS 机非法套现金额达 1.19 亿元!

申领 48 台 POS 机,套现 4500 余万元

郭某和何某都是扬州本地人,从 2008 年开始,两人以本人或他人身份先后注册成立了 35 家个体经营门店,并借此申领了 48 台 POS 机。

两人没把心思放在经营门店上,而是动起了歪心思。郭某和何某先后将扬州市的两个地点作为办公场所,在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,以虚构交易的方式,利用 POS 机套取信用卡信用额度后,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,并按套现金额的 0.5% 或 1.5% 收取手续费,从中非法获利。短短三年的时间内,郭某和何某累计刷卡套现金额达 4500 多万元,两人共计非法获利 40 万元。

不仅如此,两人在替他人刷卡套现期间,还私自通过银行先后将 POS 机对公账户上的 14 万元、5.9 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占为已有。

在浙江、福建等地套现 7300 多万元

郭某等人的 " 生意 " 越来越 " 红火 ",他们又想到扩大业务。据了解,除了自己刷卡套现,他们还对外出租或出售 POS 机,供他人在江苏、浙江、福建等地非法套现,每台出租或出售的价格为 5000 元至 21000 元不等,郭某和何某借此 " 挣 " 了 32 万元。

两人发展起来的下家也不含糊,都变成了套现高手,其中浙江人黄某以每台 2 万元左右的价格租买 POS 机 14 台,之后就在浙江乐清市以虚构交易的方式,套取信用卡信用额度后,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2455 万元,并按套现金额的 0.9% 或 1% 收取手续费,从中非法获利 23 万元。

据了解,相关人员从郭某和何某处租、购得到 POS 机后,先后在浙江、福建等地刷卡套现,累计刷卡套现 7300 多万元。

历时六年,套现总额上亿元

从 2012 年开始,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民警辗转于江苏、浙江等地,终于在 2014 年将该案 4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。经讯问,他们对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与此同时,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,近日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。警方查明,以上人员累计刷卡套现达到惊人的 1.19 亿元。(通讯员供图)